大力提升经济贸易仲裁服务被列为市政协今年重点提案
仲裁是当今国际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经贸领域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经济贸易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或发生纠纷后首选的优化解决纠纷的途径。然而在本市,一方面是高院近五年来受理的民商事一审案件以数十万计,另一方面则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年均受理案件仅为1000多件。
今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市委递交了一份提案,提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迫切需要大力提升经济贸易仲裁服务。该提案被列为市政协今年的重点提案之一,市政协主席冯国勤日前带领部分委员前往上海仲裁委员会,主持召开了这一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会。
知晓率低成为拦路虎
社会对仲裁法律制度的知晓率较低,成为阻碍上海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九三学社市委在提案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4年颁布至今已经十多年了,但缔结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还局限于一些在国内外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企业,大多数企业通常将纠纷诉诸法院,致使上海法院近年来承担的经济案件数量已达到超负荷状态。
在5月5日的提案办理会上,这一观点得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士的认同。仲裁委员会曾经做过一项社会调查,结果发现在对仲裁法律制度的了解上,即便是律师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级以上的干部,也仅仅停留在知道一部仲裁法上。
培育社会的仲裁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在5月5日的提案办理会上,市司法局相关人士表示,有计划将仲裁法的宣传作为重点纳入本市的普法宣传工作。
行政色彩影响国际声望
九三学社市委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上海的仲裁委员会虽然不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但仲裁机构的行政色彩依然存在,往往令国外当事人在缔结国际仲裁协议时对在中国境内解决纠纷缺乏信心和安全感,转而选择第三国或国际著名的仲裁机构来解决争端。
在5月5日的提案办理会上,市政协委员郑韶等指出,仲裁机构去行政化需要过渡期,眼下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开展结果互认,从而扩大本市仲裁机构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声望。而上海仲裁委员会则表示,希望能批准仲裁委进入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探索充满活力的新的运行机制。
裁决执行呼吁保障机制
与法院判决有所不同的是,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裁决一旦作出就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社会的诚信体系还不健全,仲裁结果得不到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让很多企业在发生纠纷时宁愿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
在5月5日的提案办理会上,市政协委员汪亮、董敏华等指出,应该将是否履行仲裁裁决纳入诚信记录,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同时与工商等部门联手,建立完备的市场惩戒等后续制度,从而保障仲裁裁决的执行力度,提高仲裁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