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维权护航――写在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开幕之际
5月27日,上海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隆重召开。总结过去五年成绩,展示未来五年规划,全市职工共迎这次大会的同时,将目光牢牢锁定于一个与万千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话题―――职工维权。
工会―――为职工利益代言
过去5年,市总工会始终把“职工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这是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重要职责,也是工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制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这5年,市总工会先后参与《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43部重要的法律法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500余条。本市先后出台的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医药费问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多项关系民生问题的重大政策,背后都有工会的积极参与努力推动。
为了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本市各级工会还通过提高职代会建制率、落实职代会职权、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等措施,保障劳动者在企业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协调平衡。
工会―――为职工维权撑起保护伞
5年来,市总工会时刻关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不仅率先提出了工会系统的意见,同时依托三方协商机制规范指导劳动合同制度,推出了劳动合同指导文本,要求各级工会在劳动合同的制定、签订、履行、调处等各个环节担当起责任。毋庸置疑,劳动合同的“含金量”提高了,对职工的保护力度也就更强有力了。
在推进平等协商制度过程中,工会以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为主要工作重心,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协商共决、公开公平机制,探索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等方式,大力倡导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协商。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还加大对职工的法律援助。2002年至2006年的5年间,全市34家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73100余人次;通过劳动监察,共责令用人单位补发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险9000余万元。
工会---始终关注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实现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一直成为上海工会维权的关注点。
5年来,工会依靠全面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收入分配监督保障机制"三项机制建设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促进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
今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到960元,增加数额为历年之最,增幅达14.2%。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上海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在建立三项机制的同时,工会还启动了"保障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增长"的维权行动。2008年5月,市总工会5年一次的全市性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增长机制逐步形成。自2002年以来,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以年平均11%的速度增长,接近于本市生产总值年平均12.2%的增幅。
这5年,工会还通过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促进一线职工收入水平提高。据悉,上海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数达到已建工会的80%左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协议的单位数达到已建工会的50%。到2008年3月,上海市已签订1.1万多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5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