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座谈会研究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市法宣办会同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召开座谈会,回顾总结“五五”普法以来本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总体情况,研究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
会议指出,青少年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实践者和参与者,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是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法律进学校”活动作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理应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和科教党委系统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都对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宣传部、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目前,各级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学校”活动已经形成了基本的共识,但在重视程度上还有参差不齐的现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形成并坚持科学的工作理念。
会议强调,要调整工作理念,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目的不是把他们都培养成法学专家,重点是要让他们了解法律常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要从法律的基本宗旨和主要作用出发,调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理念,把过去“零打碎敲”式的教育,逐步转变为较系统的法制教育;把过去只对少数问题学生开展的防范性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教育;把过去主要是知法、懂法的教育,转向提高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的教育。
会议要求,要抓好四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要坚持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相结合,整体规划,同步推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和教材的修订工作,在正常的课改调整节奏中,及时地收集、归纳、整理相关资料,并通过制作专题教辅材料、编印学生读本等方法弥补不足。要注意在不同层面研究不同的教育形式,注重互动讨论和实践教育,切实提高内容的选择性、方式的针对性和法制宣传教育整体的有效性;三是要坚持抓好学校领导与教师的法制教育与培训工作,在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中,保留一定比例的法制教育内容,在“240、540”等教师培训工作中,以一定的学分予以保证;四是要依托市法宣办、市德育中心及“市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研培中心”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研究、指导和评估,促进这项活动均衡、持续开展。有关部门要注重相关课程中法律知识和现实问题的联系,及时编制相关的法制读本,组织有关的兴趣社团小组,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根据学生、教师、校领导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不同层面的需求,将现有校本、区本教材中成熟有效的部分整合起来,尽快形成全市性的指导用书,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深入开展。
会上,有关人员交流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并围绕贯彻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展开了讨论。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市科教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莫负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市科教党校法宣办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