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安全系牢保险扣市政协课题组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2008年的中国,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敲响警钟,给国人以强烈震撼。审视上海,如何增强城市危机管理能力,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保证奥运会和世博会平安举办?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市政协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城市公共安全影响”为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座谈。委员们逐一排摸上海在城市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针对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安全危机意识
现状: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没有遭遇过特别重大的天灾人祸,全社会上下多少有些麻痹,对城市高速发展、人口高度密集、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带来的风险积累,缺乏足够认识。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13年暖冬之后,当今年初的冰雪灾害降临时,总预案设定的融雪剂、棉被、帐篷等物资储备、设施都不知从何处去调集,只能临时去市场拼凑,反映了从干部到市民平时防灾意识淡薄。
建议:在全社会树立危机意识、风险意识,要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从政府到市民都要时刻高度警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做到防范于未然,提高防灾减灾的思想认识,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关键词:应急管理体制
现状:目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虽有编制20人,但真正管应急的只有一个处共8人。同样,各区县应急办也都存在编制不足、人手短缺、资源匮乏等问题。市应急联动中心是一个信息平台和联动机构,不能担负应对和处置全局性、综合性重特大灾难的职责。市民防办虽然设有三级指挥机构和指挥平台,但由于没有应对处置重特大灾害的组织指挥职责,因而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建议:将市应急办与市民防办合署办公,使之成为实体性、常态化、专业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正常状态下承担灾害预测、战略研究、公众培训和物资储备等职能,在发生重大事件时组织各项应对工作,进行应急现场指挥。或明确市应急办、市民防办和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职责范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对法
现状:国家层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比较原则,主要是“责任”、“义务”的条文规定,上海尚未制定实施细则,相应的编制、经费等具体事项缺乏规定,应急事务难以落到实处。
建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编制实施细则,全面梳理现有法规、规章,查漏补缺,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制度,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市人大、市政府应针对紧急状态,授权应急联动部门采用强制措施,把损失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法规、规章要对公共空间的设施安全保障、技防设备的配置、空间安全管理等做出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