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灾后重建指导意见把学校医院建成最安全建筑
《***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4日发布实施。《意见》涉及恢复重建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全文约4700字。
《意见》指出,我国将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强调,灾后恢复重建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之上,认真做好灾后评估和地质地理条件等基础工作,考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各方面因素,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有序推进。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刘铮)《***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损毁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
“让受灾城乡居民早日住上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住房。”意见指出,对于可以修复的住房,要尽快查验鉴定,抓紧维修加固;对于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尽快组织实施。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现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要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根据意见的安排,灾区各级政府将对农村建房的安全选址进行指导,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意见要求,加强重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不超标准,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要定期公布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管理,并进行全过程***审计。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
“严格控制主要建材价格,必要时可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意见要求,加大对恢复重建所需重要物资的价格监管力度。
意见明确,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和建筑质量。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