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出庭社会评委来打分本市检察机关建立集中听庭评议机制
“检察官在法庭上询问时语速较快、语句较长,以致被告人有时无法作答”、“公诉意见书中‘胡乱行使职权’的说法不够规范”……这是一次集中听庭评议活动中,“评委”对徐汇区检察院一名出庭公诉人提出的意见。今年6月起,本市检察机关开门听意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为300多名检察官的658个庭审打分,监督、检验检察机关工作。
今年,本市检察机关将提高公诉出庭水平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集中听庭评议机制。各级检察机关邀请所在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及律师、学者等,定期旁听庭审,对公诉人的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询问技巧、归纳分析能力等六个方面打分、提建议。
据介绍,集中听庭评议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庭前预告,“评委”将提前拿到一份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和出庭预告表,掌握出庭公诉人和案件基本情况;第二阶段是庭后评议,“评委”在庭审结束后与公诉人进行座谈交流,面对面提问或点评并独立打分。
近日,无业人员张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提起公诉。张某居住的房屋面临动迁,有关人员***做工作时,他情绪激动故意找茬,还将对方鼻梁骨打断。案件审理中,公诉人层层分析,让辩护方始终处于弱势。法庭当庭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的量刑建议。“评委”认为公诉人既能阐明事实,又能以感化教育为出发点,庭上表现刚柔相济。“评委”同时提出,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应建议动迁部门工作要更规范、更细致。
据介绍,目前,“评委”听庭次数已达170次。他们对绝大多数出庭人员的表现予以肯定,指出的不足主要集中在发问技巧、发表公诉意见等方面。
“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打开大门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公诉人听到来自业外的声音,更好地履行司法监督职能。”接受评议的二分院公诉处副处长潘建安说:“‘评委’看案件的视角与检察官完全不同,给我很大启发。”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季刚表示,本市检察机关将常年坚持这项工作,并按照社会各界对公诉检察官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以此促进和完善公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