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报告调整预算并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在8月21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为保障本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市财政将调整2008年市本级预算,并从今年起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项用于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
根据预算调整方案,本市今年将安排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预算收入18亿元。其中,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8亿元;从预备费中安排10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出,将按实际支出情况编制,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葛爱玲说,根据***、***关于“一省帮一重灾县”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本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以2008年至2010年为期三年安排。按照国家财政部每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1%考虑的要求,本市三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约80亿元。
根据预算调整方案,2009年和2010年上海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将由市财政局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和资金来源变化情况,分年在年初列入市本级预算;同时建议各区县财政也在年初预算中相应安排对口支援恢复重建资金。
葛爱玲受市政府委托,还作了关于上海市2007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决算报告指出,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也取得新进展。市本级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是:
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在本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顺利实现财政收入年初既定目标。市本级财政收入10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23.6%,加上结算因素总计876.1亿元。当年市本级超收收入206.6亿元,集中用于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
财政支出聚焦保障重点。市本级财政支出77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加上结算因素总计875.1亿元。在安排上突出年初预算确定的财力配置重点,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加大“三农”投入、推进科教事业发展、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财政改革提升监管效能。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从制度创新、机制完善和规范操作入手,转移支付、“乡财县管”等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体现管理规范化,着力提高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监管水平。
报告同时对200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作了简要汇报。1-6月累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312.8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903.2亿元。总体上看,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街镇财政体制。二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第一批取消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改善本市投资环境,更好地方便投资者和市场主体。三是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市级限额以上的各类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和程序。四是探索建设以“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为主要特征的全市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使政府采购更加体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