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指出地方立法要突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领域
市委4月29日下午举行常委会,听取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8―2012年)》的请示。***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指出,地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组成部分,要突出促进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立法,突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涉及民生问题的法规要开门立法,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会议指出,上海地方立法工作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经济、社会和其他领域的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解决上海发展转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规划立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重点,把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列为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要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核心,讲求实效,根据本市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突出地方特色。要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立、改、废并重,严格控制立法规划项目的总量。
会议指出,市人大要紧紧围绕全面加快世博会筹办工作,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推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加强现代化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加强立法,提供法制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