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人参与社会让老人享受成果2008老龄事业发展国际研讨会撷英
日前,“2008老龄事业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共400余人就为老服务与老年人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老年基金会理事长胡炜受市委副书记、市老龄委主任殷一璀委托,代表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祝贺研讨会开幕。副市长、市老龄委副主任胡延照出席并讲话。
在三天的会议中,围绕“为老服务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主题,各方代表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和交流。上海市民政局马伊里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如何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是整个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如何,各国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民众都越来越重视老龄化这一议题。
与会代表认为,积极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的共识。倡导老年人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预防、康复、治疗、护理的机制,支持老年人自立,实现健康老龄化尤为重要。健康的老龄化社会应该以社区为基础。通过在社区内构筑老年人能安心生活的支援体制、可以让老年人尽可能久地生活在自己的家里,符合多数老年人的需求。此外,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及志愿者作用,推进为老服务项目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加大非政府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同时加快培育志愿者队伍以及社工等专业化队伍建设。
上海: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上海早在1979年,即成为中国第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截至2007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已经达到286.83万,占户籍人口的20.8%。上海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总量大,老龄化速度加快,高龄化日益突出,纯老、独居比例较高等四大特点。
胡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老年基金会理事长)
从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的实践和探索来看,非政府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但是目前在我国,非政府组织面临着法律政策支撑、自身能力和社会地位等三方面问题。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必须得到政府的积极培植。从体制机制上确立非政府组织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地位,把非政府组织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当中,制定和完善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老龄事业的税收优惠、财政扶持政策,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非政府组织自身要积极适应这一新形势,在老龄事业中找准功能定位和自身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提升资金募集和运作能力、自律诚信能力、专业化发展能力,打造老年服务品牌项目,提升服务价值,进而促进自身的良性发展。
胡延照(上海市副市长、市老龄委副主任)
人口老龄化以及伴随而来的老龄问题,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分析上海老年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主要有四个特点:老年人口总量大,老龄化速度加快,高龄化日益突出,纯老、独居比例较高。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以及社会和谐等方面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有:一是社会消费需求变化、社会经济负担加重、社会保障压力增加等;二是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公共设施、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日益突出;三是老年人的思想观念、社会角色、经济地位和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上海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发展老龄事业,也同样正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影响。未来几年,将继续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为方针,以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积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并结合上海市情,进一步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以人为本、不分年龄、代际和谐、人人共享”的社会。通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战略,完善上海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逐步探索和发展老龄产业等,为老年人积极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使上海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幸福。
高菊兰(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十一五”期间,我们结合长期来的探索和实践,着力构建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上海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功能多层次、实施主体多元化的“上海养老福利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快速增长的、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财力补贴、服务购买等方式,调度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鼓励公益组织参与服务提供。
健康老龄化:家庭照料与社会支持结合
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不可避免。对此,首先应立足于尽力延长老年人的健康寿命,在他们逐渐失去自理能力时,给予适当照料。
吴玉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我国从2000年开始进行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总体态势比较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政府责任泛化、市场运行机制不全、资源条块分割、服务队伍不够专业等。应尽快从试点上升到建立国家居家养老制度;建立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阿诺德・莫坎普(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部副司长)
老年人要有充足的经济来源来过独立的生活。为了过独立的生活,老年人要能获得各种支持性服务。老年人有权选择有尊严地离世。健康的老龄化社会应以社区为基础。
扎基娅・查比(法国马赛社会事务部心理学专家)
在为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提供家庭照料方面,家庭照料人员已成为一个关键因素。家庭照料千万不能再意味着孤立无援。支持家庭照料者的主要新措施有:中介照料、喘息照料、焦点小组等。
陈章明(香港特区安老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香港岭南大学亚太老龄化研究学院院长)
要实现所有年龄段的健康和积极老龄化,需要做到:促进和保持健康,确保安全环境中无忧地生活并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基层的预防和康复照料。整体而言,提供更多负担得起的、可获得的和适当的健康服务。
张恺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在我国农村地区,非正式支持所提供的照料中,以儿子儿媳为照料者的比例最高。社区服务等照料作用仍然非常有限。老年人的照料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费用、日常照料、专业护理、心理慰藉以及自我保健等多方面内容。
乔晓春(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随着年龄的增长,男性和女性无残疾的预期寿命的比例都会下降。80岁时,男性或女性没有残疾的剩余生命时间不到50%。相对男性,女性面对的问题更为严重。
曹慰萱(新加坡曹氏基金会主席)
“一门式为老服务中心”是新加坡曹氏基金会近年来开展的为老服务的试点项目,涵盖了社区卫生照料、健康促进、知识学习、情感照料、长期照料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目标是降低发病率和残疾率,进而减少健康照料和长期照料的开支,让老年人安居,继续为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蔡锦墩(中国台湾福乐多医疗福祉事业董事长、社团法人台湾身心机能活化运动协会理事长)
在台湾,小规模多机能式的高龄者照顾产业经营模式是可行的方式。以老人社区照顾服务支持中心为主体,提供多样化服务来协助高龄者在自家生活的延续,并与各社区照顾关怀据点合作,提供长照个案专业咨询、转介服务。
积极老龄化:既是享受者,也是贡献者
在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中,老年人群既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受者,也是社会的贡献者和参与者。老年人自身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社会、对待生活,而社会要以积极的态度接纳、扶助老年人,这就是积极老龄化的理念。
小川全夫(亚太地区积极老龄化组织(ACAP)负责人、日本亚洲老龄事业发展中心首席执行官)
关于“积极老龄化”,主要关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推广一个缩小老年人非健康寿命的计划,使老年人一辈子都积极地生活成为可能。第二,创造机会增加老年人退休后参与社会。第三,改善基础设施的硬件和软件。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消除对老龄化及老年人的偏见,城市实现无障碍化,医疗服务高度普及,健康照料和长期照料服务纳入互助系统。
约瑟夫・特洛伊西(联合国国际老龄学院院长)
建立第三年龄大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现代方式。推动成人和老年教育应该被视为一项有益的投资,因为这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社会发展。
高甫(韩国济州技术学院社会福利系)
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替代了老年人已经失去的活动内容。
我们都已经认识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性:积极老龄化是文明的权利;积极老龄化就是自我开发或自我发现;积极老龄化可以改善年轻一代和年老一代之间的关系;积极老龄化的结果是积极的自我评估和成功老龄化。
桂世勋(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科学的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应该在“积极老龄化”理念指导下,千方百计增强未来中国大陆老年人的“健康、参与、保障”水平。与此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城乡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为自己年老后准备一部分养老储蓄和固定资产,切实提高未来老年人对老龄事业的有效需求。
高新技术:离老年人越来越近
新技术正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或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或帮助照料老年人,有效地促进了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实现,这也成为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新技术,并应用于老年人家庭、服务设施等。
卡伦・林田(夏威夷大学卡皮欧拉尼社区学院博士)
使用远程照料和远程保健技术显然对尚未体弱多病的老年人有着各种影响。模拟游戏可以帮助平衡,防止摔倒。电子邮件服务可以促进代际交流。新的社交体系可以防止脱离社会、无聊和情绪低落。
举例而言,至少有六种远程照料技术可以支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个人紧急反应系统、服药监控系统、远程保健监测系统、被动式探测预警系统、***探头监测系统、全球定位系统。
韩东希(韩国老年人生活科学研究所所长)
信息化的社会活动能使老年人过上积极的日常生活和互动生活。数字生活可以让老年人在晚年参与社会,实现互动,满足老年人在晚年对网上生活的需要。数字生活对老年人来说是实现互动的一种良好方式,为老龄社会提供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模式。
非政府组织:宜纳入老龄事业框架
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力量,而非政府组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在很多国家,其已被纳入老龄事业体系框架之中。活跃在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的社工和志愿者都是非政府组织作用的体现。
伊万・凯尔・劳瑞森(丹麦奥胡斯市职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在丹麦,社会法的宗旨是:一个人要在尽可能长的时间里在没有公共服务和照料的情况下独立应付日常生活。
丹麦的志愿者协会即是围绕这一框架而展开活动的,如:探访老年人和残疾人;成为养老机构组织的朋友;个人电脑使用。如这些活动能促进网络化、加强公民维持生活和行动的勇气、消除社会孤立或解决社会问题,这些协会可以为其活动获得公共财政支持。
宫城孝(日本法政大学现代福利学部教授)
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工作的要素,不是把握对象社区的历史形成过程,或者仅将问题聚焦于老龄化问题本身,而是应从优势视角对社区进行评定,提高社区居民建设社区的愿望和动机。
社会工作者等专职人员,应开展如下社会工作实践:发现社区的福利课题及潜在需求;整理发现的需求和明确应采取行动的方向;与居民代表一起共同协商社区福利课题和需求的对应方法;开发新的情报信息、人才、据点、行动方案和资金来源;实施能发挥居民主体性的行动方案;实践开展到一定阶段由相关者进行评估。
通过上述活动,社区居民与专职人员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将对社区老龄化课题起到预防作用。
老年友好型城市
世界卫生组织的“生活过程和老年人计划”在2006年与加拿大公共卫生署合作,发起了老年友好型城市项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老年友好型城市是指能够防止和纠正人们在变老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城市。在这样的城市里,与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关的政策、服务和结构支持人们并能使人们“积极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态度是充分利用健康参与和安全保障的机会的过程,从而在人们变老的时候改善生活质量。它涵盖联合国的老年人准则,还考虑到生物、心理、行为、经济和环境因素。这些因素对一个人的生命过程是起作用的,加起来决定了晚年的健康和安康。
项目的开展分两个阶段:社区评估和社区行动。目前已参与该项目的国家有: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哥斯达黎加、英国、德国、印度、爱尔兰、意大利、牙买加、日本、约旦、肯尼亚、黎巴嫩、墨西哥、巴基斯坦、波多黎各、俄罗斯、瑞士、土耳其、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