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提出七个方面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单位清查收尾工作
上海统计网讯:11月11日,本市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一是通报本市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事中质量抽查情况通报;二是提出下一阶段单位清查工作整改意见和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各区县交流下一阶段单位清查收尾工作打算。市局总经济师、市经普办主任蔡旭初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市各区县经普办主任、分管单位清查工作的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区县经普办主任就下阶段如何继续抓好单位清查工作进行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认识到任务的最艰巨和难度,把“抓质量、保数量、抢进度”作为达到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任务的抓手,把查遗补漏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制定质量审核标准,要让数据信息经得起考验。为此,要加强质量的审核,重点是对重复单位、行业编码、填报月、年报单位、新增“三上”单位等的审核。同时,对于不配合的单位,区分各种情况,并在充分依照法律的情况下,使用“谈话”方式来解决“钉子户”问题,确保单位清查工作的圆满成功。
为了保证单位清查工作有序、保质、高效完成,蔡旭初主任对全市单位清查收尾工作提出了七方面的要求:
一是严格清查,操作规范,做到“全、准、清”。即单位数要齐全,清查表上的各种数据信息要准确,行业类别的区别一定要清楚。
二是加强清查表的审核工作,确保问题消灭在源头。在搞准单位数量的同时,要注重填表质量。特别是对表中涉及信息的准确性要严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一些具体的指标,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加以规范。
三是坚持自查为主,做好审核工作。要立足自查,随时审核工作质量,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的目的。
四是坚持依法普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针对不配合现象,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加强沟通机制,作好单位清查比对工作。工作中,要主动与专业部门和上下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发现和研究一些矛盾和问题,达成共识,使工作得到更加有序的推动。
六是加强培训,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专业培训的内容和要求都会有所不同,特别是“三下”单位的情况会更加复杂。所以,如何搞好专业培训,如何在进行普查员队伍调整的同时保证足够的调查力量,需要进行多方面的研讨,以确保做好普查单位的登记工作。
七是加强宣传力度,确保良好的普查登记氛围。针对宣传工作仍有盲点的现象,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全、做实,为下一步普查登记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