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公开征聘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市管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聘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聘用、由任职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监事。
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任职期间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外部董事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并独立发表意见。外派监事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经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二、任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诚信勤勉,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良好的职业信誉;
2.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和开拓创新能力,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敢于承担责任;
3.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10年以上宏观经济或产业政策研究,以及法律、企业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审计管理、人力资源(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5年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高管或知名中介机构合伙人等工作经历;装备制造、商贸流通、建筑工程、酒店管理等行业内公认的专家;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征聘程序
1.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中介机构推荐等多种方式向“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资格初审。由“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实报名人选有关情况的真实性。
3.专业资格认定。“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进行专业资格认定。向获得专业资格的人选发放“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书”,并录入“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才库”。
4.外部董事、外派监事选聘。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通过专业资格认定的人选中遴选合适人员,经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办理董事、监事聘用手续。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实行聘任制,聘期1―3年。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个人自荐和他人推荐
(1)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律、经济、金融、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或国际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4)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他人推荐的还需社会知名人士的保荐函。
2.中介机构推荐(1)由中介机构法人代表签名的保荐函;
(2)由中介机构盖章的“人选基本情况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24日-2008年12月8日(9:00-17:00)
2.报名地点
“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17楼)
报名表可从“21世纪人才网”上(网址:www.21cnhr.gov.cn)
联系电话:52125018
传真:52120122
联系人:周步松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