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要
为迎接上海世博会,延安路高架全线及两侧纵深500米范围内正在进行市容环境全面整治。如何保证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如何让整治更加出彩,一些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
改建中注重保留特色
李佳鸣(市政协委员,澳门殷理基有限公司主席):近日,市政协委员视察选点去黄浦区云南路美食一条街,这条路正在进行改造,众多饭店的店招被高高的脚手架挡住。从已经整治好的部分依稀可看出云南路未来的风貌:道路两旁的墙面被刷成了统一的色调,每家饭店的招牌也采用统一的形式风格。
以前,道路两旁的违章搭建很多,一到晚上,小吃摊占满道路,而现在已整洁很多。但整洁带来的千篇一律让每家饭店都成了一个样,少了店铺的风格,更少了这条建于上世纪30年代的小吃街的文化内涵。
我认为,在特色街道整治中,对于老的特色街可以进行改建,改建中要注重保留原来的特色,注意对每家店铺独特风韵的保留。
治理“顽症”立法出新招
袁雯(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环境整治要从源头抓起,立法为先。前不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对治理城市环境“顽症”提出了不少治理新招,如对户外广告布局不合理现象,规定设置应符合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强调城市管理要规范先行、服务在前,并从强化源头管理、强化管理部门职责的角度作了进一步规范。这就使高架沿线的环境整治项目有了法律规范和权威“说法”。
另外,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迎世博工作实施意见》,其中提出的相关立法、监督等工作项目,将研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年度工作要点。我认为,对条例的修改或相关立法不能仅仅为了迎世博600天行动而制定,对于乱设摊、设置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管理要立足长远考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政府管理职责落实到位。另外,制定、修改法规后,还要注重宣传,让市民了解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以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
加大执法力度避免“回潮”
张雅玉(市人大代表,长宁区天山街道天山三村居委会主任):高架沿线道路环境整治目前正在推进,但我最担心是否会出现“回潮”现象。一些区采取的整治措施短时间内会有效果,但无法保证长期有效,所以巩固整治效果很重要。
前段日子,我去香港考察,感受最深的就是良好的市民素质,这与执法环境有关,如乱扔烟头要罚1500港元,如果三次不交款,就会被监禁。
这些执法管理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执法部门不能被“牵着鼻子走”,要明确具体职能部门职责,并在执法上加大处罚力度。这次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就加大了执法处罚力度,成倍提高经济惩处额度。如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罚款数额,调整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还增加了对组织单位的处罚,规定对组织张贴、刻画、涂写、悬挂或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的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在执法实践中,往往是一罚了之,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如故,让人感觉执法就是罚款,罚款之后就相安无事了,破坏了执法权威。建议对这一现象加以重视和改正。
要让市民“从观众变主人”
迟黎明(上海歌剧院剧团团长助理):在对高架沿线的环境整治中,政府对硬件设施投入大量资金,其实软件更不容忽视,其中市民素质就是很重要的一块。要借世博会这个东风,教育和引导市民爱惜环境,让大家像打理自家小屋一样爱护自己的城市。
张咏华(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最近去北京,感到北京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整洁、卫生,“后奥运气氛”非常浓厚。北京的后奥运气氛缘于每个北京人的主人翁意识。每个上海市民,包括老上海人、新上海人,在世博会期间都不能光做观众,要吸取北京经验,上到胡同内80岁的大娘,下到刚学步的娃,每个人都要成为城市的主人,共同维护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