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官司打赢亲情输光人民调解员讲理又讲情
“打官司有输赢,调解没有输赢。”徐汇区老龄委的方玲,已当了7年多的人民调解员,对于最常见的家庭纠纷,她的经验是“法官难断家务事”,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上法庭。徐汇区老年人占22%,社区矛盾中很大一块是老年人赡养和房产纠纷,方玲摸索出调解这类纠纷的思路:从争房产开始,以签订赡养协议结束。
打官司
“现实生活中,官司打赢、亲情输光的教训很多。”方玲讲起一个令人嘘唏的故事。耄耋之年的叶老太独自住在漕溪路一套售后公房,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上是已过世老伴的名字,房产证却被小儿子攥在手里,房子的户主后来也变成了小孙女。老太太感觉被欺骗了,到处哭诉,要讨回房产证。小儿子坚持:“房子是我的,打官司好了!”结果母子对簿公堂,老人赢了官司,拿回房产证,但儿子再也没进过她的门。
“老人要房子有什么意义?要讲生活质量,有什么比晚年幸福、天伦之乐的回归更重要?”调解要在讲法律的基础上以情动人,方玲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两边劝
70多岁的李阿婆,每天中午在弄堂口买份盒饭分两顿吃,逢人就抱怨自己房子被儿子媳妇骗走了。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起房屋纠纷。在联系街道、居委会后,方玲发现了症结所在:儿子媳妇未尽赡养义务。
李阿婆老伴十多年前去世,她一个人住在浦东,儿子在徐汇。老人想搬到儿子附近有个照应。2003年,儿子将浦东的房子卖出,置换到自己隔壁的一套房子。两代人生活习惯不同,纷争难免。争吵中媳妇一句:“这房子又不是你的,自己去看看房产证上名字!”让老人如梦初醒:置换的房屋产权人竟变成了媳妇,双方矛盾迅速激化。
“赡养老人是小辈的义务,从这点上来说,你们错了!”方玲和律师找到李老太的儿子媳妇,开门见山地说。方玲要儿子在赡养母亲的问题上表个态:“你们如果现在对老人好一些,老人百年之后房子自然是你们的,但如果你们不孝顺,上了法庭房子肯定没你们的份!”儿子媳妇想想觉得有理。另一边,方玲劝老阿婆:“赡养是大事,为争房子弄得母子翻脸,还不如退一步,只要儿子媳妇尽心照顾,家庭和睦,晚年的生活质量比房子可实在得多!既是一家人,房屋在谁的名下就不那么重要了。”
定心丸
方玲一手牵一方,让母子俩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儿子媳妇承诺照顾好老人晚年生活。协议最后加的一句话,给老人吃了定心丸:儿子媳妇如未尽赡养老人责任,母亲将恢复对儿子媳妇现住房屋主张的权利。如今逢年过节,李阿婆总会打来电话:“谢谢侬为我找回了失落多年的亲情!”
徐汇区司法局局长严新力有个形象的比喻:“对于家庭纠纷,法院判决好比快刀斩乱麻的‘西医’,人民调解就像是做全身调理的‘中医’。法院判决容易造成人际关系‘刚性断裂’,而人民调解却能‘柔性缓解’。”
“现在的人民调解可不是以往的‘老娘舅’,两边涂涂红药水摆摆平,而是要把老百姓的疙瘩真正从心里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方玲说。
的确,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更有利于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最新统计,2008年徐汇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10113起,调解成功10071起,其中已起诉法院立案后委托人民调解化解的案件2011起,占区法院民事案件受理数的31.55%,也就是说,有超过三成的司法资源因为人民调解而得到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