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孟母堂再次被喊停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
新民晚报日前报道了全日制“私塾”孟母堂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开张教学,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消息(详见2月4日《“孟母堂”开学日遇业主堵截教育部门认定“非法”》一文)。2月6日上午,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负责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其办学行为违法,要求限期改正。同时表示,将对已在此就读的学生作出妥善安排。
2006年,孟母堂以本市“首家全日制私塾”私人办学机构出现,引起沪上媒体关注。有关部门经过调查,依法责令孟母堂停止办学行为。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孟母堂今年再度被喊“停”,是因为办学者不但没有按原先承诺补办相关手续,停止办学行为,还在未获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了办学规模。
据记者了解,孟母堂现有学生50人,其中处在适龄义务教育阶段的有39人。学生进出学校、上体育课等,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是我国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都有义务送其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这些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未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孟母堂接受义务教育,也属违法行为。
同时,孟母堂未经物价部门审核,每生每月收取2000元至3000元教育教学以及食宿费用,被认定为违规收费。
“对孟母堂喊停,并不是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也不是对‘在家教育’模式的打击”,市教委有关人士强调,这一禁令仅仅是针对未经任何行政许可从事办学行为的行政处罚。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欢迎各界人士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积极投身民办教育。本市还将加强对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扶持力度,积极指导设立社会有需求,受老百姓欢迎的民办学校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据悉,目前已在孟母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将被劝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符合相关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被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