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工作答记者问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在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8日,组织开展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工作(以下简称“公示工作”)。日前,该局新闻发言人就这次公示工作的开展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市房管局是通过哪些途径向市民公开征求《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答:为保证公众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知晓度,我们尽可能多地通过不同渠道发布相关信息。一是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的政策问答以及《市民意见征询调查问卷》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东方网和《新民晚报》上全文刊登;二是由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新华社上海分社、解放日报、文汇报、SMG电视新闻中心、SMG广播新闻中心、新闻晨报和东方早报等媒体开设专版和专题节目;三是在人民网、新华网、解放网、上海热线、新浪网、搜狐网等网站进行摘要转载。经统计,公示期间,各大媒体先后刊发了报道文章43篇;电视台和电台制作节目13期,使这次公示工作覆盖面得到了很大拓展,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市民参与公示工作的情况怎么样?市房管局收到了多少反馈意见?
答:广大市民十分关心《办法》的制订情况,参与十分踊跃。举例来说,在发布公示相关材料的网络方面,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页面点击数15.8万人次、东方网页面点击数1562万人次、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页面点击数224万人次;此外,新浪网和搜房网开设了专题网上调查;网易网、腾讯网、东方网、天涯房产观谰、宽带山论坛、安家论坛等网站发起了相关专题讨论,各个网站的网友纷纷发贴、跟贴,页面点击25620人次。
根据汇总,公示期间各反馈渠道共计收到市民意见和建议3461件,其中,调查问卷1973份、论坛留言809人次、电子邮件332封、信函244封、传真50件,此外我们还召开四次座谈会,听取53人次意见。不同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各有特点,论坛和电子邮件自由发挥空间大,讨论范围广;信函主要结合自身现状、申请询问较多;传真数量虽少,但集中了业内人士意见;座谈会则重点反映了基层干部可能遇到的具体操作性问题。
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了我们很大启发,为《办法》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创造了很好条件。
三、据了解,市房管局在这次公示工作中邀请了专业咨询公司,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答:是的,这次上海零点指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公司)受我们委托全程参与公示工作。市民看到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意见征询调查问卷》就是我们会同零点公司一起制作的。零点公司运用专业统计工具和研究方法,承担了对市民反馈意见建议进行分类统计和整理的工作。我们感到,在公示工作中引入第三方参与,一方面可以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技术力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公示工作更为客观、公正。
四、据我们了解,外省市对是不是要建造经济适用住房有不少讨论。那么,上海市民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答: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绝大多数市民对在本市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持肯定态度,在3400多条反馈意见中,仅有20余条持相反意见。而且《市民意见征询调查问卷》网上调查(以下简称网调)结果显示,对照拟订的准入条件后,86.9%的市民愿意购房,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意愿是比较强烈的。
另外,经济适用住房会对本市楼市房价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也是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问题。不少网民和专家学者认为,经济适用住房虽然会对附近商品住房的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本市整体的楼市房价造成很大冲击。
五、请问在这次公示中,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答:市民最关心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据统计,有***.7%的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这方面。网调结果显示,在户籍年限方面,认为户籍年限规定合理的占37.4%,认为较长的占29.6%,认为较短的占18.8%。此外,还有部分市民对按政策返沪的人员、新上海人和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区(县)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