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本市车用液化气价每升上调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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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市物价局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和当前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动的情况,为保持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基本衔接,本市适当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格: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中准价由现行每升3.62元调整为每升3.82元。根据当前车用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和市场情况,目前最高零售价格统一按中准价执行。
调整后的价格自3月25日零时起执行。物价部门表示,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调整情况,继续做好对车用液化石油气出租车(单燃料)驾驶员的补贴工作,确保出租车行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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