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重点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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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国信办〔2006〕5号)的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市府58号令《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市信息委选择了50家本市重点信息安全责任单位(19家市级公共管理机构、16家公共服务机构,以及15个区县信息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工作试点,为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积累经验。
为推动这次风险自评估工作的实施,市信息委于2006年9月分三批组织开展了风险自评估的培训工作,就风险评估标准与政策、风险评估工具、风险评估工作步骤与安排进行了讲解,并为每个试点单位配发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软件。本次自评估工作确定由上海测评中心对各试点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到目前为止,上海测评中心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30多人次,接受电话咨询或服务100多次,咨询内容集中在软件的操作使用、标准的理解等方面。整个试点工作将在年底前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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