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
“免试就近入学”仍然是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2007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分重点校、重点班,不得进行测试选拔学生。
2007年招生方案有两项内容引人注目,一是根据公立转制学校2007年基本完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未完成办学体制改革的公立转制学校自2007学年起停止招收新生。二是民办学校须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县范围内招生,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住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核准后可向外区招生。
据介绍,2007年本市小学毕业将要进入初中学习的学生约为10.92万人,幼儿园离园将要进入小学学习的学生约10.13万人。由于近年来义务教育得到均衡优质发展,本市中小学将为这些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市教委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并以此为名测试、选拔学生。普通小学一般不进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普通初中一般不设特色班,经区县审核同意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可采取小学推荐或进行体育、艺术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不得以此为名对普通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市教委强调,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民办初中招生应以《学生成长记录册》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录取的依据,不得进行考试、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民办小学招生不得对幼儿进行学科化的测试和面试,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2007年招生日程
5月26、27日,全市小学新生报名。
6月30日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截止日期,逾期办理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统一安排。
各类学校应在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