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排定整治企业设立中三虚行为工作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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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本市整治企业设立中“三虚”行为工作的时间节点排定,各有关单位近期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计划,对企业设立中“三虚”(虚假验资、虚设注册场地、虚报投资者身份)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将在明年4月底前完成。在此期间,各经济小区和招商中心将清理专门用于实施垫资的企业,抽回或归还用于垫资的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优惠政策;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将重点自查2005年以来为入驻经济小区和招商中心的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规范执业行为;各相关银行将重点自查目前在验资中账户的开立、撤销和资金划转等问题,加强验资资金来源审核。
明年6月底前,市有关部门完成对经济小区与招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的自查自纠情况以及企业登记注册情况的督查和抽查;明年8月底前,完成对违法企业和违法会计师事务所,违法开立、撤销验资帐户等银行违法行为,以及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垫资行为、违法招商广告等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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