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招考笔试6日举行违纪者5年内不得报考
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招考笔试将于1月6日至7日在本市63个考点举行。
本次公务员考试的考点分布在市中心9个区,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提醒考生:已经报名成功尚未准考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www.21cnhr.gov.cn网站准考证,准考证时间为1月1日上午9时至1月5日下午6时。
鉴于以往考试的情况,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还提醒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设备、寻呼机、手机等进入考场,已携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文具或物品一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试答题前要按照要求准确填写(涂)有关信息,防止漏写(涂)、错写(涂)。考试结束后经监考人员许可方能离开考场。不得将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严重违纪处理,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还特别提醒拟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在职位报名前(2007年3月1日)应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并达到4级以上水平。
考试科目及时间具体安排如下:公共科目1月6日■9:00―11:30申论■13:00―15: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科目1月7日■9:00―10:00综合管理专业■10:45―11:45政法专业■13:00―14:00经济管理专业■14:45―15:45信息管理专业■16:30―17:30城建管理专业■18:15―19:15财务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