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为民办中小学立规矩违规招生者次年减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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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市教委3月27日举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对民办中小学招生立“规矩”:不能擅自提前招生;不能违规进行测试,同时希望媒体加强引导与监督。对违规的学校将有一例查一例。
以往,一些民办中小学为了争取所谓好生源,招生中存在着一些违规现象。市教委负责人在会上重申,民办学校的招生时间原则上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擅自提前;不得以测试等任何方式选拔学生,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面谈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等必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方可公布和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将加强督查,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据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须在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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