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市文明办负责人就交通整治发表谈话
最近,市公安局聚焦“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陋习,开展以治理“二乱”、“四车”为重点的交通整治专项活动,得到广大市民的响应和支持。但是,也发生了个别违法者不服管理,拒不接受处罚的情况。市文明办负责人4月24日就此发表谈话,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明辨是非,支持和配合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让城市更有序、更美好。
市文明办负责人指出,本次整治活动是上海公安系统认真贯彻******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大会精神,积极推进“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不断强化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上海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市文明办负责人认为,近年来,通过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本市的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但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影响了道路畅通和城市形象,损害了市民的利益。
产生这些陋习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市民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作为自己对社会、对他人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一些违章者并非不知晓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而是图自己一时便利,置交通法规于不顾。二、法治观念不强,一些市民错误地认为乱穿马路不构成违法,认为执勤民警对当事人执法是小题大做;一些乱穿马路者不服管理,有的市民还为其说情开脱,加大了管理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
市文明办负责人指出,开展以治理乱穿马路等陋习为重点的交通综合整治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希望广大市民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要明辨是非,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出发,支持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公务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到文明行路,在践行公共道德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市文明办负责人还指出,各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市民和职工的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向荣而行,知耻而止,把遵守交通法规、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作为加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考核目标。今年全市将有500个路口参与市区级文明路口创建活动,希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宣传交通法规,劝阻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视情予以曝光、告知单位、网上公布,形成“遵章守法为荣,违章违法为耻”的社会氛围。
市文明办负责人最后说,细微之处见文明,文明过马路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让我们行动起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从自己做起,从文明过马路做起,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