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座谈会聚焦整治行路顽症遵守交通法规
连日来,市公安局开展以治理“二乱”、“四车”为重点的交通整治专项活动,在全市引起很大反响。4月24日,在市文明办举行的“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不乱穿马路,文明在我脚下”的市民座谈会上,与会者聚焦顽症,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面前明辨是非,弘扬“遵章守法为荣,违章违法为耻”的社会新风。
据悉,自市公安局开展治理“二乱”、“四车”交通整治专项活动以来,全市共处罚乱穿马路的行人2149起,违反交通法规的骑车人5485起,暂扣非机动车239辆。
座谈会上,与会者对当前执法管理的难点进行分析,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
―――行人、骑车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面广量大,相当部分的人自律意识较差。行人乱穿马路、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闯红灯、超越停车线以及行驶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执勤民警则要负责一个区域的交通管理,管不胜管。
―――部分市民不良交通行为已成陋习,不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执勤民警的管理,有的当事人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个别的甚至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民警、交通协管员在执勤中被殴打致伤的事件时有发生。
―――民警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往往花费很长时间,执法成本较高。执勤民警对一些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或骑车人进行执法时,当事人往往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逃避处罚。一旦执勤民警坚持执法,一些交通违法人则采取胡搅蛮缠,甚至无理取闹,致使耗费大量精力与时间。
―――围观群众往往为交通违法当事人说话,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执勤民警在执法中,有时得不到周围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一些围观群众认为乱穿马路是小事,不值得小题大做,甚至为交通违法当事人说话、求情。在此环境下,民警要严格执法,难度较大。
与会者指出,交通法律关系到每一人的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家庭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城市管理的健康有序。遵守交通法律人人有责,违反交通法律理应受到处罚。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文明行路、文明骑车做起,改变不良的交通习惯,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环境,让城市更文明、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