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格政策研讨会专家认为上海推广阶梯式水价条件已成熟
上海看似不缺水,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水质型缺水城市。日前,在市发改委、市价格学会组织的资源价格政策专家研讨会上,专家一致认为: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上海应当探索运用阶梯式水价杠杆,对稀缺性水资源加强管理,从以往单纯的供给调控走向需求调节阶段。
淡水资源,是最基础和稀缺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易浪费和遭受污染的目标。复旦大学经济系教授李慧中指出,中国水资源并不丰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列世界第88位,加上水资源利用率较低,用水形势日趋严峻。目前,全国年缺水量约为400亿立方米,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到缺水困扰。上海是一座典型的水质型、结构型缺水城市,直接可利用的优质水资源量较为有限。长期以来,由于用水量多少未能以价格梯度加以调节,部分市民节水观念淡薄。
专家指出,政府探索运用阶梯式水价杠杆,能够有效转变市民消费观念,引导节约意识。所谓阶梯式水价,简而言之就是核定若干级用水量基数,用水单价随着层级的递增而累进提高,就如同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制,呈现阶梯式级差变化,用水量越大,水费费率就越高。
目前,阶梯式水价已在伦敦、东京,以及我国的台北、香港等多个世界主要城市实行。东京早在10年前就推行了超额累进计量加价的水费政策,设定了按用水量划分为7档的阶梯式水费标准。香港实行了最严格的四级阶梯式水价标准,这一鼓励和约束机制使香港居民的节水意识蔚然成风,节水器具、海水冲厕等方式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南京、深圳、郑州、银川等12个城市已经实施各具特色的阶梯式水价制度,北京和广州也在筹划推出方案。
而上海也已具备推进阶梯式水价的良好基础和成熟条件。目前,中心城区年用水量达5.62亿立方米,拥有水表363万只,住宅用表的97%为独用水表。在政府大力推动和水务企业多年努力下,抄表到户和终端收费系统基本推进到位,本市二次供水设施已分批得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