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本市金山、青浦等地自古以来就有吃蟾蜍(熏拉丝)风俗,近年来此风更为盛行。“熏拉丝”甚至被当作一种地方特色旅游产品向外推销。在每年的5-8月吃蟾蜍旺季,青浦区的练塘镇和金山区的枫泾镇还一度发展成华东地区蟾蜍的“地下集散中心”。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遏制滥食野生动物上升的势头,由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牵头,市绿化局保护处、法规处、信息中心,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动物园,上海电视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闻晨报等新闻媒体30余人近日联合行动,对金山区枫泾镇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进行执法检查。在新长岭大酒店当场查获非法熏制的蟾蜍成品(熏拉丝)150斤,在枫泾古街查获蟾蜍活体60斤。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餐厅、饭店员工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危害性,要求他们以后要合法经营,停止制作、销售野生动物产品。
蟾蜍(Bufo gargarizans)为两栖纲蟾蜍科动物,俗称“癞蛤蟆”,是上海市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喜欢吃蚊子、昆虫、蜗牛等小动物,是市郊农村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如果遭遇滥捕滥杀,无疑会严重破坏自然界的生物链,影响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后果。而且,由于私自贩运的野生动物未经国家食品卫生部门检验、检疫,很可能会传染许多寄生虫病,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为此,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呼吁广大市民拒食野生动物,并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