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集团完善全覆盖、全过程的国资监管体系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一是不断完善经营者管理模式。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国资管理人格化和经营管理契约化的原则,完善集团国资经营管理责任体系,做到产权代表和责任、奖惩三个到位;完善产权代表评价体系,建立产权代表年度工作报告和任期届满述职制度,将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与反映能力素质的非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努力推进由经营者管理向出资人代表管理转变。二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在建立国资监管模式和完善10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三是加强以预算管理为重点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坚持严肃性,坚决防止出现偏离预算的轨道。四是实行问责制。通过问责及处理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降职直至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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