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2006年度花园单位评比工作
为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参与绿化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部署2006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评比工作。要求各级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评选,深入细致地做好评选的指导工作。
一要严格按照《花园单位》的评选标准与条件进行评选,从严掌握评选标准,从严申报,宁缺勿滥。二要严格申报程序,对申报和推荐的“上海市花园单位”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核、预检,确保评选质量。三要加强检查指导,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上海市花园单位”评选标准与条件,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上报的“上海市花园单位”进行检查和核查。四要加强宣传,对申报“上海市花园单位”的事迹材料,要在所在区、县的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提高评比表彰质量和影响力,提高全民全社会绿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