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发布关于做好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今年本市夏季粮油收购即将开始,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本市粮油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上海市粮食局近日下发了《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做好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对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布置。通知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把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和领导,切实履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对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进行部署,统筹安排,明确措施和要求;要加强对粮油生产、需求、价格等分析预测,准确判断收购形势,保持粮油市场价格稳定,确保本市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继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
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的作用,足量收购本地粮源,充实地方储备粮;要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早安排、早落实,做好收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争取农发行信贷支持,使粮油收购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在收购中坚持定点与流动、集中与分散收购相结合的方式,早开磅、多开磅、多设点,方便农民出售;要严格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前张榜公布粮油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粮油收购市场秩序。
最近,《***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要规范粮油收购企业经营行为,对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要督促其建立收购台帐,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
四、做好夏季粮油收购统计工作。
收购统计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收购进展情况,指导收购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辖区内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企业纳入粮油企业统计范围,达到全覆盖,做到“有购必统,有统必报”,要派专人负责做好本区(县)夏季粮油收购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收购动态,按时如实上报粮油收购品种、数量、价格等有关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本市夏季粮油收购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