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随着上海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两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带来了明显的环境效益,中心城区“两横一纵”城市生态景观走廊的建设步伐加快,城市河流(道)的生态功能开始恢复,主要水质指标基本达到景观水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上海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
“十五”期间,上海着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先后建成了环城绿带、“两横一纵”城市生态景观走廊、生态公益林和一批大型公共绿地。
据统计:2005年末,上海已经拥有2.89万公顷城市园林绿地,比2000年增长1.3倍,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2万公顷,占41.5%,比2000年增长1.5倍;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1.4倍。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和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为11.8%。
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增强。
据统计:2005年,全市有污水处理厂4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6.2万立方米/日;排水管道长度为6933公里,比2000年增长2.6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2%,比2000年上升了23.4个百分点。全市已经建成5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8800吨,全年垃圾清运量为777万吨,其中80%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效果评估考核结果显示,黄浦江、苏州河、长江口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了黑臭,城市的饮用水水源水质有了保证。“十五”期间,通过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电厂脱硫、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各项措施和建成机动车检测、维护网络等措施,上海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反映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值、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和二氧化氮年日平均值均得到很好的控制,基本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内,2005年,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值为0.088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二级标准0.01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值为0.061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二级标准0.01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为0.061毫克/立方米,略高于国家二级标准0.001毫克/立方米。“十五”期间,除2002年外,其余4年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超过80%,2005年达到88.2%。另外,城市环境噪声指标的总体水平保持基本稳定,虽然道路交通噪声指标出现小范围的波动,但区域环境噪声指标5年来均达到相应功能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