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通知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6月1日在网上发布了市政府最近制定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市政府新近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进一步强调政府促进就业的第一责任,完善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社会责任体系。
新出台的《通知》从明确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就业托底机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进本市城乡一体化就业等九个方面对今后几年本市促进就业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对本市现有的一些促进就业政策进行了拓展、调整和充实,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
《通知》强调了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第一责任,将新增就业岗位情况、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就业服务情况、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情况、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托底情况、国有企业减员控制情况、地区失业人数控制情况继续列入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考核体系。
同时,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强调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稳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的社会责任。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就业的格局。
二、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通过优化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包括积极开展开业指导服务,通过继续完善开业及小企业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等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等;推进职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力争到2010年,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多管齐下,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根据就业状况的变化,结合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调整支出结构,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各区县财政根据本地区失业人员、“双困”人员的数量等因素,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
四、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通知》明确了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足额发放外,还将积极用于职业培训、公共实训、职业介绍、岗位补贴、开业贷款担保贴息等促进就业项目。
五、调整鼓励企业吸纳失业、协保人员税收优惠政策。《通知》提出,要继续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即: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失业、协保人员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和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实际招用人数,依照国家规定的定额上限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而按照原政策要求,新办企业只有招用失业、协保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后才能减免相关税费;现有企业招用人员达到要求后则只能按一定比例减免。
实行这样的政策调整,是为了尽可能稳定就业。税收优惠方式实行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减免,既坚持了扶持和鼓励的原则,也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使企业每招用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减免税收政策,同时方便操作,防止税收征管出现漏洞。
《通知》还提出,对失业、协保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凭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相关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在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失业、协保人员自谋职业,减轻他们经营负担,帮助他们解决开业时的困难,并逐步稳定下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本市劳动保障、财税、金融等部门还将制定七个配套文件。
(二)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2003年,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将促进就业工作列为本市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年来,本市促进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发挥。
(一)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逐步建立。从2003年到2005年分别新增就业岗位46万、60.8万和65.1万个。2004年、2005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近十年来首次出现了连续两年下降的局面。2005年底,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
(二)就业托底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本市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总量近年来稳定在16万左右。
(三)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2003年以来,本市开业贷款担保总额达到3.3亿元,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开业园区达到55个,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已吸纳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1345个,创造1.1万个就业岗位。累计完成开业培训7.8万人次。
(四)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截至2005年底,本市已有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3.42万个,吸纳从业人员35.5万人,2100多家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已转制为正规的微小型企业。
(五)上海公共招聘网开通。2005年5月,上海公共招聘网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一年的上海公共招聘网已发布招聘岗位90万个,介绍成功30多万人次。
(六)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目前全市设有58个区级公共职业介绍所,所有的居委和村委都设立了就业援助员,援助员队伍总规模已达到5400多人,形成了市、区县、街镇、居(村)委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七)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稳步实施。上海自2002年起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自2003年到2005年总共有6.1万名青年人参加职业见习,见习后一次性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八)多层次职业培训进一步加强。本市实施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方力量,加强职业培训。2003年至2005年,全市共完成职业培训73万人次,其中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共完成职业培训47万人次。
(九)公共实训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集数字制造业、信息产业、创意产业为一体的天山路公共实训基地基本建成,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汽车服务、生物医药等公共实训基地正在加紧建设。
(十)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机制逐步形成。通过实施本市城乡就业服务与就业扶持“两个相同”政策,促进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自2003年至2005年,本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岗位所占比重稳定在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