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积极开展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人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培育导游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学习文花枝同志的活动,弘扬先进,倡导爱岗敬业、积极奉献的从业精神,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人选的通知》精神,市旅游委日前向本市各旅行社企业部署开展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的工作,并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评选办公室,各单位正抓紧落实名单和事迹的上报准备等事宜。
本次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范围为:持有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一般在三年以上,导游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在导游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成绩,能够代表上海或本区本社导游先进水平和良好形象的导游员。关于被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业绩条件,市旅游委根据国家旅游局文件精神均作了明确规定,如对被推荐人工作业绩的基本要求是工作勤奋,服务热情,多次受到游客表扬,无投诉,具有为旅游事业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执行重大任务表现突出,完成任务好,并获得过相关技能称号或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表彰等。
推荐坚持自下而上的群众路线,通过推荐和评选,在行业内开展树典型、学先进的教育活动,促进导游员队伍的全面建设。本市将在对所有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评比筛选和公示后,最终推荐14名“全国优秀导游员”上报国家旅游局。对被授予“全国优秀导游员”称号的人员,国家旅游局将颁发相应证书,在全国范围通报表彰,并在全国性行业媒体上宣传报道其事迹,同时给予导游等级考核中加10分的奖励一次。本市对被选为“全国优秀导游员”称号的上海代表也将在相关媒体和行业内部给予报道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