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土地管理
为贯彻落实市郊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分利用好宝山区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挖掘并提高土地资源潜力,增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力度,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宝山区委、区政府日前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并成立了区长为组长的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推进宝山区土地供应市场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八项措施加强土地管理工作:
――依法出让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的运行秩序。区政府明确,今后凡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必须依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市场化供地。禁止存量土地自行进入土地市场、划拨土地自发交易、集体土地私下协议、开发商圈地等分散、分割供地的行为,确保土地市场的公开、有序、规范运行。
――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落实土地管理"一个口子进、一只池子蓄、一条渠道出、一套班子管"机制。强化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区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区政府对宝山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土地实施统一收购,并对已收购的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负责经营性建设项目供地的招标、拍卖,区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对土地实施统一计划管理和集中供地审核。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以宝山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用地的结构和规模,制定近期和中期的供地计划,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确保"占补平衡"。
――坚持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居住、工业和农业土地的"三个集中",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土地最低限价标准,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土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合理安排供地计划,坚持为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妥善处理供地计划的有限性和社会经济大发展对土地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矛盾,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确保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先实行招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办理各项手续市场化运作的工作程序操作,严格执行供地、用地、管地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批准用地的规模、性质、时限,实施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区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全区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违反国家、上海市及宝山区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和土地市场化供应运作程序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把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管理、深化土地市场运作机制,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真正从源头上治理土地批租领域的腐败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推动宝山区“一年小变样、三年中变样、五年大变样”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