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对59个项目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正紧锣密鼓开发中的北外滩动迁,遇到群众举报:有关职能单位“近水楼台先得月”,一户“关系”居民违规分户。虹口区监察委查实后责令立即纠正,并要求有关部门自查梳理,责令14户违规者改正。群众闻之,无不称好。近年来,虹口区围绕本区重大工程、重要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先后对59个项目实施行政效能监察,使政府工作行出效率,政在亲民。
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影响虹口发展的“环境障碍”。为此,区政府制定了《虹口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果断对重大工程、重要项目实施效能监察。在“瑞虹新城”首期地块动迁中,从项目接触、考察、论证、谈判、决策直到签约,监察全程***,严把时间节点,保证了工程的快速高效。去年,“北外滩开发”、“四川北路大型绿地建设”、“虹口港水系整治”、“四川路商业街改造”……多项大型建设项目先后拉开战场,区监察委行政效能监察也迅速奔赴“前线”。
出“黄牌”、亮“红灯”,是效能监察主要手段。去年,被列入“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虹口港水系整治进入最后阶段。参与动迁的十多个动迁公司,普遍实施“四公开”:公开动迁政策、动迁房源、工作人员的简历和身份,2146户居民动迁有条不紊,按时完成。然而,整治工作却行动迟缓,直至5月份,两岸楼宇立面粉刷尚未启动;新建绿地垃圾成堆;老的违章依旧,新的搭建居上……详尽调查后,区监察委发出效能监察通知书,亮出“黄牌”、“红灯”,要求市容管理局落实整治指标;建委解决资金;有关街道负责两岸绿化管理和拆违整治。2个月后,虹口港整治按时完成。
效能监察促进作风建设。世贸地块南块动迁是北外滩开发第一个项目。效能监察提前介入,对动迁单位和机关干部制定了“五不准”纪律:不准打招呼、不准设置障碍、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聚众闹事、不准违规操作,还在动迁地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监察中,区监委会同有关单位对4名违纪人员予以查处。现在,“五不准”成了虹口区开发建设中的通用纪律。各行政服务窗口还普遍推行首问责任制,对单位和市民来访或办事一时解答不了的,负责将其带到相关部门解决。
效能监察让群众得益。去年,全区清欠职工医药费8033余万元,涉及13个部门374家企业和51853个职工。为保证清欠落实到位,区监委深入实际查看原始凭证,核对报销名单,与当事人电话查询,监督节点进度。对筹资确有困难的企业,积极反映情况,争取统筹解决,促进了清欠提前4个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