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与药监局联手严处药品医械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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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生产冒充、侵犯专利的医药产品要受罚,明知产品侵权,还要销售这类产品也要受罚。近日,上海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药监局联手,加强本市专利药品管理,以推进和深化上海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为维护企业信誉和利益,药品经营企业将逐步建立起专利药品进货验收制度,拒绝冒充专利的药物、医疗器械等上柜销售。如何把关?首先,当药店发现医药产品上有专利标记时,应要求供货商提供专利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复印备份。其次,要供货商提供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的凭证复印件,因为专利不缴年费,就会失去法律保护。如果供货商提供不出相关凭证,药店应要求其去掉产品上的专利标志,否则就拒绝进货。
市知识产权局在门户网站www.ssip.com.cn上免费提供“专利商品管理数据库”软件,方便企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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