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在7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新近制订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2003年-2005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十五”期末,上海将完善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相应的信用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营造城市的诚信环境。
据介绍,以“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为总目标,今后三年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要从五个方面推进:
―――社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个人征信系统覆盖的领域将从现在的5个(信用卡、消费信贷、大学生助学贷款、注册会计师、个人租赁)扩大到约10个;个人信用品种从2个(个人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增加到约5个,查询量从每日4000份增加到约10000份;企业征信系统在公共信用记录归集和更新维护、商业信用记录的社会采集和发布等方面形成良性机制。
―――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主要瞄准市场监管、国家重要经济监管环节、行业管理和要素市场等方面,加强这项工作。目前,工商、税务、海关、人民银行和技监等部门已经建立了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其中市工商局开始建设市场化的合同信用评价体系。
―――企业信用管理建设。年内,要推动一大批大中型企业开展信用档案管理试点。3年后,力争全市80%的大型企业和50%的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法规建设。逐步完善信用法规、加强依法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制定有关标准规范等。年内争取出台《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以及《公共信用记录归集和服务规定》。
―――诚信环境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成立信用行业协会、开展信用管理培训、抓好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等。
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在推进建设的同时,上海将十分重视社会诚信体系的应用,并注重培育信用中介机构,推进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同时,充分考虑社会平衡和风险控制问题,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