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证书升级首批10个职业工种成为试点
本市将开展技能提升试点培训工作,凡获得原行业、劳动部颁发的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人员,参加上海市技师协会等组织的同一等级职业资格的试点培训,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合格,可获得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相应的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培训从8月14日起接受报名。
据悉,获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人员,如果需要提高提升技能,也可参加相应模块的试点培训。
首批试点的有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机械类(车工、铣工、磨工、镗工、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等)十个职业(工种)。已取得以上职业(工种)高级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已取得高级工证书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者《考评员证书》可不受取证年限限制,参加试点培训。
根据规定,参加鉴定成绩合格的下岗、失业、协保人员可享受全额培训经费补贴,在职职工可享受50%的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