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居民个人赴港澳游政策9月1日起实行
上海市市民“自由港澳游”的梦想,9月1日后即可梦想成真。届时,本市居民可凭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目前,本市各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正迅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合理调配和充实人力,扩充接待场地,增加受理窗口,完善各项便民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证。
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已于今年4月1日开始对除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本市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取消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的意见。9月1日后,还将对本市居民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这一政策。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申请范围,也将由原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企业员工,扩大到内地个体工商户和港澳企业在内地的分支机构或常驻代表机构的员工。并于9月1日开始实行。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设有咨询服务热线63577925,并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网址为www.police.sh.cn)开通了咨询网页,申请人如有疑问,可事先打电话或上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