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生态小区技术标准
生态型住宅小区有标准。8月28日,市房地资源局正式公布《上海市生态型住宅小区技术实施细则》,从规划选址、建筑节能、水环境、室内空气质量、材料与资源、废弃物收集与管理等6个方面规定生态型住宅小区的技术标准。位于闵行的“朗润园”项目通过专家预评审,从而成为本市首个列入创建一级生态型住宅小区的项目。
一直以来,“生态型住宅小区”的概念频频出现在开发商打出的广告上。但对于什么是“生态型住宅小区”,还没有明确标准。市房地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生态住宅”至少应当具有三个特征。首先,住宅施工和使用对环境的影响应当减到最小;其次,住宅的健康性、舒适性要高;还要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由市房地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联合颁布的《上海市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公布的《细则》明确规定,生态型住宅小区的规划应当避免噪声、采光与日照等对居民产生影响;应当严格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实现建筑节能。《细则》要求生态型住宅小区的室内空气质量、热环境、光环境和声环境必须满足要求;水规划、给排水系统、雨水利用等水环境也应当健康、安全。此外,鼓励资源再利用与食物垃圾的循环处理。
据悉,今后有关部门将对住宅小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从而判断住宅小区是否符合“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要求。按照《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计划》,到2005年,上海将力争落实20个左右的生态、环保、节能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