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解答如何申请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
申城“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的消息9月4日公布后,社会反响相当热烈。上海市经委有关部门和本报等媒体,纷纷接到中介服务和中小企业的来电询问,怎样才能申请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就此,市经委企业监督处的有关人士进行了解答。
市经委企业监督处人士指出,过去,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一般是直接拨款给中小企业,而这次是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意在通过扶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让他们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以使政府有限的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国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专项补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培训业务、小企业信用服务业务和创业服务业务。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安排,上海主要进行培训业务和创业服务业务的补助,培训服务中每人每天补助最高不超过150元。从事创业服务的中小企业包括招商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信贷中心等,从事的服务业务为代理工商注册登记、财税申报、人事管理、劳动保险、法律咨询、财务代理和年检等。
要申请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的中小企业,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首先,可以前往所在地的区/县经委办理申请,或者在东方网或上海市经委网(www.shec.gov.cn)的公告栏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其次,填写《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表》、《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服务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表》;再者,提供书面材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接受服务对象的签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培训通知。各区/县经委在收到申请后,将认真审核,进行初审,在9月20日前上报市经委;市经委再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和推荐,于9月25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