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规划成为十一五规划重要内容
10月31日开幕的第三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透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提出,把长江三角洲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规划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将牵头组织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这是国家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目的是研究区域合作新机制,将区域合作内容落到具体的地域空间。
编制大规划、建立大市场,是长三角联动发展的内在需要。2002年4月,第二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之后,三省市围绕加快构筑区域大交通体系、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共建区域天然气管道网络等五大专题,将区域联动引向深入。
与此同时,三省市正进一步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消除市场进入壁垒,促进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市场化进程。有关方面建议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和质量互认制度;二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形成跨省市区域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三是推进金融合作,实现长三角区域内银行高效汇兑和同城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