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积金贷款要交担保费
近日王女士购买新房,在某大银行办理商业按揭和公积金的组合贷款时,意外地发现缴款项目中有一个公积金担保费。王女士回忆她2000年购房时并没有这个收费项目,当即表示了疑问。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这笔收费并不是银行收取的,而是由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收取的公积金担保费。
带着王女士的疑问,7月20日向本市的中农工建四大银行个人房贷部门咨询后得到的回答是,现在每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客户都必须要缴纳这笔费用。
一位长期从事房贷工作的银行职员解释说,所谓公积金担保费,性质如同商业按揭贷款的保险费。个人购买房子之后,银行从开始放出贷款到拿到最终的房产证,中间有一段产权空白期间,因此,需要有专业的保障来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对于完全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客户,承担这段时间担保的是房产公司,他们可以通过专门的商业房贷险来转嫁风险,不过这笔保险费是要购房者支付的。
如果购房者希望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的组合方式购买房子,则公积金贷款部分同样必须付担保费。由于公积金和银行的贷款不同,因此,有关方面规定由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专门从事这项工作,以保证公积金发放的安全。该公司的热线服务员介绍说,这项措施是从2002年3月起开始执行的。与房贷险的费率相比,公积金担保费要略微低一些,收费标准与贷款年限有关。假如王女士申请了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0年),那么,按照费率标准所要支付的担保费就为10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