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法律意识调查显示维权意识在增强义务观念未跟上
上海市民的法律意识具有明显的务实性和实用性,维权意识、特别是民事权益方面的意识比较强;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和市民法律意识培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这是日前举行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思想政治教育”全国学术研讨会上,上师大有关专家关于“上海市民法律意识调查”所公布的。
“上海市民法律意识调查”是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向社会招标的重点课题之一,由上师大法与社会发展研究所的专家负责调查研究。调查显示,上海市民的整体法律意识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主要表现在:法律认知状况明显改善;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法律运用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提高;对现实法律的关注比较广泛。市民所关注的法律中,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经济法(含合同法)、劳动法和婚姻法。另外,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也被广泛关注。
调查中,市民普遍承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同时又承认像闯红灯、踏草坪、偷漏税之类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市民在增强权利意识的同时,义务观念没有相应跟上。比如,参加一个旅行团,游客往往要“维权”,但很少义务观念,经常会发生不按时集合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