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招标不设
“上海的药品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设‘地区壁垒’”。这是日前***纠风办在上海召开药品招标工作座谈会上,许多外省市药品生产企业给予的评价和赞扬。据市药品招标办统计显示,2003年本市分3期对心血管系统、抗菌药、消化系统药等金额高达44亿元的329个药品进行集中招标中,其中本市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合资、独资企业)的药品中标品规数仅占中标品规数的26.61%。
“公开、公正、公平”的药品招标举措,使本市的药品招标迈入了法制、规范的轨道,彻底摒弃了地方保护主义和设立“地区壁垒”的做法,谁家的药品质优价廉,谁的中标率就高。如本市在抗菌药的乳酸环丙沙星的招标中,外省市有24家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品规28个,结果中标10个,中标率为35.71%。本市也有3家企业参加投标,投标品规4个,中标仅1个,中标率为25%。同样,糖尿病类药的各类其他招标中,外省市有28家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品规36个,中标为12个,中标率为33.33%。而上海3家企业投标品规为3个,中标1个,中标率也仅33.33%。综合2003年全市药品的投标统计,上海生产企业药品中标率仅为26.61%。
遏制药品虚高价,让利于民,这是本市开展药品招标的宗旨和目的。记者从市药品招标办了解到,本市从2000年开展药品招标工作以来,截至去年年底,共举行了10次全市性药品公开招投标,招投标品种651个,金额高达118.3亿元,最终药品降幅为13%,让利于民高达14余亿元,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药品招标五大措施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的指示,确保药品招标在阳光下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市对药品招标工作实施了五大措施:
建立了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公共平台。该平台设置并包含了药品招标系统、中标药品系统、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资质公示系统、药品管理信息系统等五大方面内容,做到了药品招标信息公开和透明。
确立医疗机构作为招标主体。由于医疗机构熟悉临床需求和药品专业知识,本市在药品招标中,专门组建来自医院专家组成联合工作组,最终确认中标药品由专家决策定夺,使作出的决定和中标结果能满足临床的需要,避免产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与临床脱节的结果。
公开药品招标有关的政策和评标标准。为了确保药品招标做到公开公正,上海不仅将药品招标的《实施办法》及配套的6个文件下发到与招标有关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而且刊登在市卫生局和药品招标事务网站上,任何参与本市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在网上查到并。投标企业十分关注的评标标准也在标书中公开,使投标企业根据这些公开的政策和标准积极参与招标,并且参与对药品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建立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药品招标事关企业与患者的利益,牵涉面广,影响巨大。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制定、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和抽取、中标候选品种的确定原则以及专家评标出现业务问题的解决原则等重大问题,都由联合工作组全体人员参与讨论并决策。不搞少数人说了算,随意拍板。
招标的过程公开公正。本市药品招标过程中,不仅重要环节如出售标书、咨询、开标、抽取评标专家等过程均向社会公开,而且在开标现场由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和公证处的公证员公证的情况下进行。中标候选品种确定后,候选品种一览表发至全市400多个医疗机构,由各医疗机构确定采购的品种,最终由联合工作组根据各医疗机构拟采取品种确定中标品种,这些做法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