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湿地追究责任本市出台首个湿地保护文件
从市林业部门获悉,本市第一个保护湿地的政府文件于近日出台。文件规定:“对造成湿地生态严重破坏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据统计,上海现有100公顷以上各类湿地27块,总面积近32万公顷,其中22%的自然湿地已被纳入自然保护区。专家指出,本市湿地养育了近70%-80%的野生动植物种,是反映城市生物多样性典型区域,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该文件规定,今后若涉及向本市长江口、杭州湾自然湿地区域内排污或改变自然湿地状态,以及建设项目占地等,建设单位均要向林业、环保等部门提出申请。对崇明东滩、长兴岛、横沙岛、大小金山岛、九段沙等地将严格控制各种开发行为;对不具备条件建立保护区的其他自然湿地,将实施分类保护措施,逐步建立一批具有特殊科研价值的栖息地或保护小区、湿地恢复和重建示范区、野生动物禁猎区、湿地公园或郊野公园等。目前崇明东滩一片1万多平方米的湿地恢复示范区已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