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30%部门应配备党外干部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10月28日召开上海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姜斯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沈红光主持会议并传达全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座谈会精神。
据悉,上海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认真落实《2001-2005上海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规划》,并着手拟定2008年前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规划。一是继续做好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二是市、区县政府要明确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部门,重点是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部门数量应占工作部门总数的30%左右;三是在做好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和有条件的区县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工作;四是市属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党外干部,注意在科研院所、重点中学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五是继续做好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员、陪审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特邀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