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市将开展专项检查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11月4日联合进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项检查动员。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罗世谦作动员讲话。
罗世谦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既是对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力推动,也是对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成果的一个检验;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的重要保证,又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的重要抓手。他还指出,专项检查的任务主要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照中央和市委年初的工作部署,对被检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罗世谦要求参加专项检查的同志加强学习,注意方法,善于总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高质量、高效率地圆满完成今年的专项检查任务。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姜斯宪在讲话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提出了"六个必须":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保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检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必须依靠和尊重被检查单位党组织,争取配合支持,加强协调沟通;必须把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检查办法。专项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在各区县、部委办局自查的基础上,本月8日至12日,市专项检查组将对10个单位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