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助学贷款覆盖全部高校
2004年是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颁布和实施的第一年,12月14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2004年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了63所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上海率先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解决了全部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学生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覆盖面达到100%。
200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改变了以往财政贴息方式,并延长了还贷年限,还改革了对经办银行的确定办法,要求全国各省市建立和完善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经过开标及一系列的竞争性谈判,本市地方63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地处上海的二所部队院校)全部确定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计划贷款总人数为4.5万人,贷款总金额为2.7亿元。上海地方院校(包括上海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统一为10%。
上海20所民办高校和18所行业办高职院校全部落实了由财政补贴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总金额(含其他市属高校)达1500万-3000万/年。
本市数万名民办及行业办高职院学生和其他公办高校学生一样享受到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的同等待遇。
五管齐下落实帮困
据2004年11月1日统计,目前本市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学生(贫困生)73367人,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280元以下学生(特困生)35445人,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16.13%和7.79%。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教委和各高校认真制订方案,积极落实措施,继续加大“奖、贷、勤、免、补”五管齐下的力度:
――设立帮困奖学金,资助贫困优秀生。2004年,各高校帮困奖学金总额为3235.5万元,受益学生206***人。
――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新制度。全年本市共有31794名贫困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总计发放2***09.785万元。其中,部委高校为14299人,贷款金额达10894.58万元;市属高校为14892人,贷款金额达13665万元;民办及行业办高职院校为2603人,贷款金额达1849.24万元。
――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本市各高校还积极开拓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全年校内勤工助学补贴总计达6068.92万元,有85102名学生获益。
――实施学费减免制度。全市高校总计减免学杂费2178.56万元,受益学生达7455人。
――发放临时困难补助。本市高校全年共发放临时困难补助1010.87万元,有29569名学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