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节前向离退休和镇保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元旦春节将来临,2***万离退休人员和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将领取到约1.6亿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此次补助金随1月份的养老金一同发放。
本次享受生活补助的人员有两大类: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并于2004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并于2004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标准为:年龄在80周岁及其以上(192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50元;男性年龄在70周岁(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在65周岁(193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及其以上,且月养老金不到750元或月生活费不到600元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其他退休(职)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这些人员补助不重复享受,并按高标准执行。此外,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