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决策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吸纳各方建议扩大参与度
机动车撞人无责如何赔偿?哪些情况可以减轻赔偿责任?在刚刚闭幕的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审议了各界关注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而在19个分布在全市各地的视频会场上,许多人大代表和市民也“同步”目睹了审议的全过程。
开设视频会场,让代表和市民“零距离”接触常委会会议,源自市人大代表朱荣林写给市人大常委会的一封建议信。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显示出代表、市民的“创意”。日前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写入了许多孩子的建议:不得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名次;中小学校应当建设非营利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等等。
而对学生午餐盒饭的监督也源自代表建议。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约见人大代表时,一些教育界代表对中小学盒饭供应状况提出批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展开调查,很快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市政府闻风而动,召开专题会议,对改进中小学生午餐工作提出要求,确保了广大中小学生吃上卫生有保障、营养较合理、口味有改良的午餐。
在大家意见分歧时,民意也成为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关于“居改非”该否“一刀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如何取舍?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法规草案征求市民意见,又把“居改非”作为立法听证会的一项议题让市民展开充分“辩论”,还与社会各界举行了一系列座谈会,倾向性的意见渐渐“浮出水面”。法规作出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为更好地捕捉来自人大代表和百姓的“创意”,市人大密织社情民意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月约见代表已成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17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了约见,不少代表在约见前作了大量调研,反映了许多社情民意。去年8月13日,上海人大代表网开通,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更加便利。161位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区县和乡镇人大代表还组成了代表信息员,他们的反映和建议“直通”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在立法中,市人大常委会立下“规矩”:凡是与市民关系密切的法规草案,都将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凡是涉及面广、不同意见集中的立法,都会举行由市民参加立法的听证会。
代表和百姓“创意”迅速“落地”,受到代表们的欢迎。看到自己建立视频会场的建议变成现实,朱荣林很受鼓舞,表示将会继续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献计献策。这样的探索还在继续。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草案中明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立法监督事项,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监督事项,坚持公示、听证等方式,扩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