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在2005年市人代会期间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有关书面意见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就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了302件书面意见,这些书面意见已分别转给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现将主要内容摘报如下:
一、关于公共交通
1、马玲代表建议实施公交优质工程,落实公交优先战略。(1)在道路通行上给与方便,如设立公交专用车道等;(2)加快城郊结合部新建居民小区的公交配套建设;(3)建立快捷的换乘网络,以最短距离实现便捷换乘;(4)提高公交车辆的硬件和服务水平,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补贴和补助。
2、金祖权等11位代表建议继续深化公交体制改革,争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1)降低公交车票的价格,让百姓感受到乘车的实惠;(2)给予低客流时段的班次、早晚高峰时段加发班次以及周末和周日接送偏远大学园区学生的班车等给予适当补贴;(3)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上海市公开拍卖的私家车牌照的所得,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应雅勤等代表建议整治郊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1)要高度重视对区域性出租汽车跨区经营和“黑车”非法经营等现象,采取措施进行整治;(2)增加区域性出租汽车营运额度,继续采取“以堵为疏”的办法,对部分失业和协保人员实行带车收编,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4张济顺等25位代表提出在规划建设明珠一期南延伸线工程时,把轨道交通引进紫竹科学园区,以贯通大学园区。建议:明珠线一期南延伸工程线路起点由上海南站站,经龙川路、长华路、龙吴路,利用原吴泾镇铁路支线,再经虹梅南路、剑川路到华东师大和上海交大的北门,全程约17.2公里。
5、五一代表提出发展上海市郊铁路的建议:(1)着手开展市郊铁路网规划的编制工作;(2)开展市郊铁路建设资金来源的研究工作;(3)制定统一技术法规,调研国产电动车组,实现设备国产化。(4)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计划,选择开发条件好、有稳定客源的较短线路运作。
6、丁光宏等代表建议调整、改善公交线路和延伸公交站点。(1)恢复837路公交车大渡河站、恢复224路公交车市六医院站、增设807路公交车中江路站、增设718路公交车长华路站、增设804路公交车苍梧路站;(2)延伸933路公交车大柏树方向终点站至国权路与邯郸路口、延伸大桥五线张江方向终点站至复旦大学张江校区、延伸65路公交车终点站至灵石路和沪太路、延伸940路公交车终点站至嫩江路等。
二、关于交通排堵保畅
1、王如路代表建议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城市交通排堵保畅出谋划策,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1)加快大容量轨道交通建设速度;(2)加快城区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3)加快共同沟的应用和推广,减少对地面多次明挖施工;(4)加强对各类“霸王行车”的管理;(5)多设电子警察、进行智能化交通预报、在交叉路口扩大和推广人性化的计时牌;(5)加强对中心城区地下车库的停车收费与管理,学校与饭店附近的停车整治,以及实行不同单位的错时上下班等。
2、夏希纳代表提出改善地铁一号线上下班高峰客流拥堵现象的建议:(1)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增加几节列车车厢,缩短列车发车间隔时间,同时增开与地铁一号线同线路的公交车;(2)从客流逐年增加的角度,科学规划地铁一号线的复线建设,尽早实现大站车、快慢车运行,有效分散客流量。
3、蒋耀代表要求解决闵行青浦接壤骨干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建议:(1)在A9高速公路徐泾收费口东侧增设下匝道;(2)打通新区路跨过铁路至华翔路(中春路),规划延伸到仙霞路,缓解东西向交通流量;(3)改造中春路至318国道交叉口由平交为立交。
4、贾树枚代表建议拓展公共空间以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状况。(1)从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过渡,逐步建立地面交通、地下交通、空中交通配套联网的立体交通体系;(2)严格人车分流,提高车速和交通流量;(3)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交通瓶颈地段,将沿街、沿路一、二层楼进行功能置换,打通、改造成空中互通式人行通道;(4)在交通瓶颈地段建立地下车道、人行道并打通联网,增加人、车通行量;(5)在商业、文化、娱乐、餐饮、体育等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段,将大楼之间的人行道打通联网,每天24小时对市民开放,自由通行。
5、康振英代表对缓解南汇区东南片交通拥堵状况提出建议:(1)加快拓宽川南奉公路南汇区路段;(2)在沪南公路、南芦公路口建造立交桥;(3)在A30道路多设几个进出口(白玉兰大道口、南芦公路口)。
三、关于房地产市场
1、周郑生代表建议加强上海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平抑房价过快过猛增长。(1)加强土地供应的有序控制,把好土地源头关;(2)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3)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的行为;(4)完善城郊之间交通网络,分流转移市区人口;(5)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经济对房地产业的过度依赖。
2、周纪平等13位代表建议制订《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并坚持做到:(1)各户签订的协议应当在本动迁区域内公开,让左邻右舍进行比较,提高动迁透明度;(2)动迁款和置换房发放时应当有每个权益人的签字,保护所有权益人的利益;(3)动迁按地区、房屋质量和年代,以及动迁户困难程度进行量化,制订各种加权系数,动迁方案对市民公开。(4)动迁公司在实施动迁前应制订相应的文件,内容包括各种加权系数、动迁公司所得百分比等。经司法、政府相关部门以及被拆迁人代表审核批准后,向市民公开。
3、邵玲玲等12位代表建议由市、区、街道的房地部门,建立各级物业管理仲裁委员会(简称“物裁委”)。(1)“物裁委”依法对《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办法》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2)“物裁委”依法接受业主、物业管理的投诉,并对物业管理纠纷中的仲裁具有法律效力;(3)“物裁委”建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运作机制,加强对物业单位的管理和考核;(4)“物裁委”依法指导业主委员会履行自治管理的权利。
4、黄振代表建议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1)对消费者进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宣传教育,让其了解标准,并在住宅装修时掌握和运用标准;(2)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从事住宅装修的企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要进行培训,在考试合格后才准许上岗;(3)市区两级技监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5、丁美真代表提出制定《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建议,并要求在实施细则中:(1)明确业主、租赁人应尽的法律义务。业主在变更租赁人后的七天内向居委会申报;租赁人在入住后七天内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2)明确赋予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对租赁房屋的管理职责和权限。(3)明确违反规划的处罚办法。
6、李国弟代表建议每年的“平改坡”实事项目,计划要早安排、资金要早落实。同时,要求有的施工单位进行集中施工、快速施工和文明施工,尽量避免在7、8、9三个月进行施工。
四、关于城市管理
1、江介华等11位代表建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1)编制规划。不仅要编制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规划,还要编制次重点和一般地区地下空间的概念规划;(2)明确权限。如地下空间的开发权、所有权、使用权与地下建筑物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人开发地下空间的优先权等。(3)创立机制。建立一套能积极推动、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允许并鼓励合法的市场经营活动。
2、许丽萍等代表建议加强城市抗灾减灾体系。(1)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加强城市防灾减灾预案研究;(2)采取严格措施,如制定地方法规等,减少工程建设导致的灾害发生;(3)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市民防灾意识。
3、李基安等13名代表建议清理交通道路上商业广告和非交通指示牌。(1)健全相关法规,明确在一定时速设计的道路两旁的相应范围内不得设立商业广告和其他任何非交通指示牌;(2)尽快拆除交通道路上所有违规的商业广告和非交通指示牌。
4、顾肖荣等11位代表建议加快本市海域管理地方立法进程。(1)结合本市实际,尽快制定本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尽快开征市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3)市、区两级政府合理划分海域使用管理权限。
5、厉明代表建议制订《上海市公益事业捐赠条例》,力争做到:(1)进一步规范募捐行为,使市民分辨“募捐发起人”的真伪,防止浑水摸鱼;(2)扩大捐赠内容,如将“人体器官”、知识产权等纳入捐赠范畴;(3)加强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约束,鼓励发展民间慈善组织;(4)加大对捐赠人和受赠人的保护力度等。
6、卢国光等13名代表建议加强对国家级福泉山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1)把福泉山遗址的开发利用纳入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和世博会总体规划的一部分;(2)组建上海市青浦古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五、关于环境保护
1、巢卫林等13位代表要求加强对淀山湖地区环境保护和科学开发。(1)将淀山湖地区开发纳入市“十一五”规划之中,或市其它各类区域发展规划之中;(2)合理修改原有保护淀山湖地区的有关条例和政策,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3)开发建设单靠青浦势单力薄难以承担,应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2、周庆江等12位代表建议制定《上海市建筑装修室内污染物控制管理办法》。(1)规范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行业,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商的经营行为。(2)将室内污染物控制标准纳入装修标准,将室内装修标准作为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法宝程序。(3)规范室内污染物检测资质单位的资质确认、年审等行政许可管理行为。(4)制订相应的处罚办法。
3、严国祥等11位代表要求加快老港垃圾处置场治理和改造。(1)采取诸如用集装箱装运垃圾、作业区泥土及时覆盖等多项措施,努力降低污染程度;(2)加快实施老港填埋场发展利用规划,把填埋场建成上海市“环保科普”主题公园;(3)继续对南汇及老港地区实行财政补贴。
4、程维明代表建议尽快整治宝山大场地区化工企业废气排放问题。(1)有关部门要对该区域化工、皮革行业生产现状进行调查,并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及早采取关停、迁建措施;(2)环保监测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该区域特别是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的环境指标监测,加大执法力度。
5、陆维华等代表建议推行欧IV排放标准,支持低能耗、低污染和新能源的汽车发展。(1)加大成品油和汽车生产的技术投入,从油品的品质和汽车技术上达到排放使用标准;(2)以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生产厂家开发、制造低污染的产品以及新能源或混合动力的清洁产品,另一方面鼓励消费者使用、购买高标准排放和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交、出租系统使用新能源汽车;(3)加强环境监督和机动车年检的执行力度,提高在用车的排放要求。
6、许丽萍等代表建议重视污染土、地下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加快建立相关地方标准或进行立法调研;(2)工程建设时对危及人们健康的污染土、地下水进行必要的治理,并将场地检测报告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3)原污染区房地产销售时,开发商应提供污染修复证明材料,使购房者享有知情权。